09年5月14日-業主大會

九龍長沙灣道226-242號金華大廈1-3樓

深之都商場業主大會

 

保障業主權益,商場管理與財務管理分開;

聘請全職幹事,協助業委有效推行會務。

開會通知

開會日期:2009年5月14日(星期四)

開會時間:晚上七時三十分

開會地點:深水埗石硤尾白田社區會堂 (石硤尾白田村第3座旁白田圖書館上層 )議決背景介紹如下:

議程:

 

  1. 議 決:由2009年6月1日開始,深之都商場管理費直接交(深之都業主委員會),管理公司一切開支,均經由深之都商場業主委員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簽署支票支付。”

 

  • 自從2008年10月15日深之都業主委員會全權代表業主,與發展商China Tender Limited 和龍亞行的官司達成庭外和解方案,管理權不再爭議。即按現時情況,商場管理權由深之都業主委員會代表大會接管,繼續管理深之都商場;
  • 經歷過去三年多來與管理公司間的深刻體驗,為了小業主權益得到合理的保障,為了日後在商場管理上能有健康的發展,業委會接受會計師建議,又就其建議旳可性諮詢法律意見後,向業主們建議: 把商場管理與財務管理分開。
  • 若本議案獲得通過,深之都業主由2009年6月1日開始,繳交任何月份的深之都商場管理費時,親身或郵寄往獅寶管理公司深之都商場管理處時,支票抬頭請寫明:(深之都業主委員會)。

2 議 決: "通過聘請全職幹事協助深之都業主委員會委員推行會務。”

議决背景介紹如下:

  • 深之都業主委員會於200618日成立,目的是與管理公司共同解決商場問題,改善營商環境,200628日獲社團註冊;


  • 為增強代表性,深之都業主委員會再按商場分公契規定,於20061021日通過成立為代表商場全體小業主之法定團體,以便參與商場管理並與管理公司共同解決商場問題,推廣商場與改善租務;

  • 深之都業主委員會再於20081117日經召開商場業主大會進行改選,選出11位幹事委員及各職務人選。新任幹事委員名單呈遞社團註冊批準,已2009112日簽發之社團註冊證明書;


  • 深之都業主委員會成立以來,都靠委員和業主義工們的無私奉獻勉力而為,但這究竟不是長久之計。業主委員會實在不能沒有全職幹事來協助日趨繁重的會務工作,使商場業務可以有更大的和持續的發展;亦免業委們落於有失監察職守,辜負業主們的信任和委託。故需外聘全職幹事協助日常事務,從而提升對全體深之都業主的服務。



3. 議决:通過深之都商場2008年度財務報告

議决背景介紹如下:

  • 深之都商場分公契第十一章第四節說明,建築物管理條例Cap.344及有關修改均適用於深之都分公契;又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,本會須每12個月擬備由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,並在業主大會上通過。


4. 議决:通過由業委會委派代表,參與競選金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的管理委員。


5. 其他事宜- (i) 業委會報告

 (ii) 商會報告




深之都業主委員會 啟

二○○九年四月十五日



下載受權書

 

備註:請立即(或最遲於大會日期的一星期前【200957日前)把已填寫(號處)

簽名/ 蓋章妥當的授權書正本

  1. 交往:九龍長沙灣道226-242號金華大廈4字樓B室「深之都管業處」,或

  2. 亦可郵寄至:九龍長沙灣道226-242號金華大廈A-E座地下「深之都業主委員會」收,或

  3. 如電郵投遞,可將填妥之授權書掃描為pdf檔,電郵至 mtss@cesamgt.com.hk 戶口,或

  4. 確實未能及時送交或寄出授權書,請將授權書填妥後傳真至香港電話號碼3112 8127

2120 7206本會收,請同時保留文件正本備查。(7-11OK便利店有代客傳真服務)

  1. 授權書收條將通過電郵或送往 貴業主之商舖。

     

    會場地址石硤尾白田街白田邨 (白田圖書館樓上)

    交通工具42M專線綠頂小巴(來往青山道汝洲西街及澤安邨 – 經白田邨),在會堂對面下車。

    12M專線綠頂小巴(來往旺角火車站及白田邨),在會堂對面下車。

     

    乘坐以下車輛,均在總站下車後,前行穿過白田商場白田邨第3間樓梯往下走即可到會場:

    2D巴士(來往東頭邨及澤安邨巡環線), 2E巴士(來往九龍城碼頭及白田邨

    702A巴士(來往海麗邨及白田邨巡環線), 104巴士(來往堅尼地城及白田邨

    石硤尾地鐵站A出口轉乘9M專線綠頂小巴

    (石硤尾地鐵站C出口右經偉智街,過南昌街後沿偉倫街步行共約5-8分鐘可到會場。「圖中黑線」

     

    深之都商場門口集合:各業主可於當晚7:00前在商場門口集合,一同步行12-15分鐘前往會場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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